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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稽核運作

內部稽核組織及運作
  • 內部稽核之目的

    本公司設置內部稽核,其目的在於協助董事會及管理階層檢查及覆核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果及效率,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及作為檢討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之依據,促進本公司之健全經營。

  • 內部稽核之組織體系

    本公司稽核室隸屬董事會,專職於內部稽核之工作。並依公司規模、業務情況、管理需要及其他相關法令之規定,配置稽核主管一名與其所屬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專任內部稽核人員。
    本公司稽核主管之任免,須經審計委員會同意,並提董事會決議。
    內部稽核人員之資格符合法定之適任條件,並持續進修到達規定時數。

  • 內部稽核之運作

    內部稽核人員秉持超然獨立之精神,以客觀公正之立場,確實執行其職務,並盡專業上應有之注意。稽核主管定期向審計委員會報告稽核業務,並列席董事會報告。
    本公司內部稽核業務乃依風險評估結果擬訂年度稽核計畫,明訂稽核項目、時間、程序及方法等。稽核人員定期或不定期進行例行性及專案稽核,並將稽核結果作成稽核報告呈核,以確保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的被執行。
    每年度督促內部各單位及子公司辦理自行評估作業,再由稽核室加以覆核,併同稽核室所發現之內部控制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提供董事會作為評估整體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及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主要依據。